劳动法专题(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4 点击数量:

劳动法专题(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

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上述两种法律责任,劳动者选择其中一种提出主张,不能同时主张。


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譬如三期女职工、医疗期职业病工伤、等享受解雇保护的特殊员工,如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支持继续履行。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