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和市普法办《2021年重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评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11月25日
二、学习测评对象
全体教师和在校生
三、学习测评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安排,引导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确保教师代表和在校学生100%参与。
2.每个二级学院安排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每个部门安排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参加线上学习测评,请教师代表根据下发的账号信息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参与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也可手机扫码登录端微信小程序登录,需要完成4个视频的学习和相应的测试。
3.全体学生请根据下发的账号信息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参与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实现学习测评全参与、全覆盖,也可手机扫码登录端微信小程序登录,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党委宣传部要及时对学习成果进行宣传报道,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操作指南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